今年以来,建水县纪委、监委深思慎研,始终紧盯扶贫领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4大重点问题,多措并举,通过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不断创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式,着力深挖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突出重点,自我“检测”。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4个乡镇和各级各部门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着重盯紧工作责任、项目、资金等关键领域,深挖严查本乡(镇)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建立统一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本次自查自纠扶贫领域工作责任、项目、资金101批,查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个。
交叉检查,层层深入。交叉检查、监督检查同步推进,灵活拓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渠道,要求各乡镇抽调1名乡镇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交叉检查组组长,1名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镇长,扶贫办、财政、纪委工作人员各1名为成员,组成14个检查组,同时组织6个纪检监察组成立6个重点检查组,直插问题中心,深入各乡镇村寨,查档案、访农户,深挖慎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
定期抽查,严抓严管。坚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月度抽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乡镇纪委配合组织实施,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每月实地抽查2个乡镇的贫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截至8月,共抽查14个(次)乡镇、28个贫困村56户贫困户,发现问题线索2个,逐步形成“抽查式”发现问题线索常态化机制。(周秋菊)